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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上

    评分:
    0.0很差

    分类:剧情片美国2012

    主演:萨姆·赖利,加内特·赫德兰,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艾米·亚当斯,汤姆·斯图里奇,丹尼·摩根,艾莉丝·布拉加,伊丽莎白·莫斯,克斯汀·邓斯特,维果·莫腾森,史蒂夫·布西密,泰伦斯·霍华德 

    导演:沃尔特·塞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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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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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赛尔(萨姆·赖利 Sam Riley 饰) 是一个追寻灵感,渴望遨游的年轻作家,迪安·莫里亚蒂(加内特·赫德兰 Garrett Hedlund 饰)则是个风流率性,曾几进监狱的不安少年,还娶了16岁的浪荡姑娘玛丽露(克里斯汀·斯图尔特 Kristen Stewart 饰)为妻。然而赛尔十分喜欢迪安充满激情的生活,迪安则钦佩赛尔的风度与学识,三个迷恋自由的年轻人结识后,很快便决定抛下生活,一同行走在路上。他们一路搭便车,吸大麻,行时高歌,醉时沉思。在穿越美国东西的大道上,放浪形骸,追寻自我,燃烧青春。  影片改编自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的自传性同名小说,该小说被奉为“跨掉的一代”的圣经。

     长篇影评

     1 ) 一部没读过原著很难欣赏的电影

    《在路上》这部电影个人觉得一定要在看过书之后再做欣赏,Sal和Dean一起走过的路,说过的话、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远远不止电影里展现出的那些。但两个多小时的电影能够在大体上向观者展示出旅行路线上每个人该有出的样子,已经算是良心和不易了。书和电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文字很难让人在脑海中形成一个人逼真的喜怒哀乐,而电影里一个鲜活的人物终于站在了你的面前,你又会觉得,总有哪里感觉缺了点儿什么。所以看到开头第一幕的时候,Dean的形象难免会让我觉得不够。哪里不够,说不出来,书里的Dean疯狂乖张充满激情,电影里展现出的某种克制和多情,或许就是“不够”的理由。

    我是带着书中的回忆来看电影的,杰克的文笔狂乱不自制,因此很多地方其实会让读者云里雾里,但电影刚好理清了某些书本留下来的不解,但也把书中的很多细节做了更改处理,比如现实中Marielu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的无谓,她也是一个在爱而不得的困境中无奈找寻出路自保的普通女人,再比如印象中Dean也并没有为了两个人的旅行经费而出卖自己给同性恋老男人。可能现实中的Dean更洒脱也更纵情,但无论是电影还是书里,Dean和Sal彼此间的热爱以及两个人灵魂的契合却是永远不变的。

    电影里K妞依然颜值和演技同时在线,她饰演的Marielu对Dean有着言不清的深爱,可能是Dean狂躁到变态的性格把她骨子里的热血激发了出来,以至于她对Dean爱得深切到难以自拔。最经典的一幕莫过于丢了吉他的牛仔唱着那句“更别提我们的爱情,这多难啊,是不是,爱上你猎杀的对象”,夕阳金色的余晖把Dean的侧脸映到Marielu的脸上,镜头停留的角度刚好一半映着Dean的侧脸,另一半保留着Marielu强忍着泪水的脸庞。Marielu爱Dean,就像一半的自己爱上了潜藏的另一半自己,但终究得不到她想要的一个安稳的家,因为Dean的天性早已决定了他不可能是一个为爱停留的人。Marielu爱Dean的疯狂和不羁,却也因他的疯狂和不羁而注定得不到他。

    Sal对Dean的热爱,或许说成向往更为合适。Dean在Sal的心里仿佛代表着一种生活,一种不被约束的自在放纵的生活。Sal的电影角色给我一种很书生气的感觉,和我预设中“垮掉的一代”形象并不十分契合。但好在他的眼里有光,是一种对拥有生命力的一切充满好奇与欣赏的光,我想也正是如此,Dean才会这般的吸引着Sal,因为他是一个生命力仿佛要溢出肉体的男人。影片里Sal的每一段旅途几乎都与Dean为伍,有Dean的旅途永远不会平淡无奇。即使众多的朋友告诫Sal,Dean是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不配成为Sal朋友的人;即使Dean在旧金山抛掉身无分文的他一走了之,在墨西哥抛掉被痢疾折磨的他一走了之,Sal也未曾怨恨过这个朋友一分一毫。与其说包容,不如说理解。Sal理解Dean的性情,他是最能透过Dean的疯狂乖张看到他仿佛天使般纯洁灵魂的人。但Sal终究还是会回归冷静,他没有办法做到Dean一样的疯狂,他的本性是热烈的却也是自省的,这也是每一次狂欢到极致的时候他都会产生崩溃和坍塌之感的原因。影片用一个镜头把这种放纵后的愧疚感展现了出来,就是Sal在染上痢疾时产生的幻觉都是来自于身边关怀之人的责备和教诲。这些问责正来源于Sal内心底对这种放纵生活的怀疑,所以最后的最后,Sal只想回家。

    Sal和Dean最后一次相遇的镜头其实透露着某种可悲,Sal光鲜亮丽,Dean 衣衫褴褛。Dean依旧是那个愿意为了见昔日旧友一面而连坐5天5夜火车的冲动男人,而Sal却已回归平静再难回到在路上的日子。最后的Dean在豪华发亮的轿车背后越落越远,终究还是没能再和Sal说出想要吐露的心声,而Sal也只能在回忆过一切后不断的重复那句“I think of Dean Moriarty,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2 ) 活在路上 死于途中

    我徜徉在他们身后,就如我一直以来跟随着那些吸引我的人身后一样。只有那些疯狂的人才能引起我的兴趣。那些人疯狂的生活,疯狂的表达,同时对一切事物心怀渴望,他们毫无倦意,不屑于陈词滥调,只是燃烧,燃烧,如子夜的烟花般绚烂。
                                                  ------------在路上 on the road
    我们所崇敬的很多经典,其实我们已经无法完全的,真正的理解。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产生这些作品的空间和时间。你可能了解 可能知道,但是 毕竟没有也无法经历,无法经历作者曾经经历过的生活。 但是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就是因为就算我们不能回到作者所在的世界,可是我们还是能从这些字,这些声音,这些画面中感受到作者曾经感受到的一切。
    关于书:
    我一直认为有两种需求不能委屈自己,一种是吃,一种是 书。不食,身无以立;无书,立身何用? 物质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但是满足物质需求是为了进一步满足精神需求。就好像我每次都喜欢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手边放着一堆零食。
    高中时,在书店看到一本书。它现在躺在我家里书架上,应该已经落满了灰,封面褪了色。为了不辜负书价 我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最后只记得三个字:在路上。
    我至今也说不清杰克 凯鲁亚克到底想说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都不想说。我只是和他一样喜欢这个三个字,这就够了。
    关于电影:
    虽然我的确读过原著,但是基本上和没读过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可以说是以半陌生的感觉来看这部片子。还好,它没有让我失望。
    意识流的写作手法,长达数年的故事线,碎片化的画面感,众生相式的人物设定,几乎原作所有的特点都在说着一句话:不要把我拍出来。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个拿到版权的弗朗西斯 科波拉没有操刀的原因。不过还好沃尔特 塞勒斯最后拿到了这个本子,虽然不说惊喜,可至少不愧对本子本身。
    镜头,剪辑,配音等等基本无话可说,一方面是因为能做到的基本都做到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半吊子都不到的水平实在不好意思说什么。还是说点能说的吧。
    臃肿的背包,长到几乎没有尽头的石子路,在泛着金色的阳光下行驶的破烂的皮卡,一瓶劣质的酒在陌生的手和嘴之间传递,粗鄙甚至粗俗的话语与嬉笑夹杂着酒精与烟草的味道在空中弥漫,角落里粗糙的嗓子,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谣。片子的开头正是是我心中最经典的“在路上”。虽然片子中更多的,或者说绝大多数人想到“垮掉的一代”能想到的都是“性 毒品 酗酒 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 同性恋 爵士乐”。但是我心中的,却仍是这最简单的,最字面意思的“在路上”。
    晨雾与晚霜,大雨和星辰,我和路上的风一起,将天堂带至丹佛。只是因为那里有个叫做迪安的混小子。这混小子 是我哥们。
    “赛尔,你终于来了。”

    不得不说,无论是赛尔,还是迪安,亦或是卡洛,都可以算的上合格的表现了角色本身的特质。不过我印象最深却是克尔斯滕 邓斯特扮演的那个吉卜赛式的年轻母亲。她身上有一种以我这个年纪和我目前的阅历无法解释的美。不清新脱俗,不娇柔可人,不妩媚妖娆,只是美,就像夏日南加州黄昏的阳光,模糊但是暖人。
    她与赛尔分别的那场戏,镜头在蓝天白云草地与路中不断的在两人中间进行近远景切换,最后停留在邓斯特低头后那一丝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笑以及赛尔远处的背影上。
    再见,再难见。
    关于故事:
    片中跨年狂欢举杯庆祝新年的场景,总让我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群大院子弟在王朔的带领下,举杯共饮:四海之内皆兄弟。
    片子以极短的篇幅交代了南美之行,并在此分离了似乎永远不会分开的赛尔和迪安,然后又在纽约让两人相遇,最后归结于赛尔的呓语和打字机“嗒嗒嗒”的打字声中。似乎戛然而止,又似乎余音绕梁。但至少我知道,迪安 还在路上。或许,应该会死在路上。
      在美国,夕阳西下,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天空,想象大片的荒野,绵延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到西海岸,道路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天空,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
    另:很喜欢片尾模仿老式打字机打印出来的稿件式的字幕形式。

    徘徊着的 在路上的 你要走么Via Via 易碎的 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
    沸腾着的 不安着的 你要去哪 Via Via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 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3 ) 一直往南方开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Jack Kerouac

    时隔十年,我决定再次回到深圳。 是为参加田的婚礼。 他是我十四年前的搭档,设计师/摄影师。 在新疆两年,我们燃烧过太多美好时光。

    十六年前,我已经是个旅行博主。 用尼康D40记录每个城市,写年轻的故事。 期初是在blogcn (博客中国), 后来搬到blogbus(博客大巴)。

    作为初代的独立博主,我们最鄙夷新浪。 宁可守着虚无阿斗,也不愿转台写微博。

    后来各种缘由,我主动停更。 再后来大巴倒闭服务器关停。 十年的《在路上》永远消失。 就仿佛,我什么也没有写过。

    能够再次见到田之前, 我翻寻出,曾指引我写作的凯鲁亚克。 这本07年上译王永年版的《在路上》。 至今伴我左右的意义,并不亚于, 迪安身边的普鲁斯特:

    从深圳到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 逗留喀纳斯、阿勒泰、吐鲁番、哈密; 沿库木塔格穿越西凉,敦煌、德令哈; 察汗诺、西宁、兰州、中卫、阿拉善, …… 我与田一致认为, 在西部是最美好的时光。 而我更像迪安, 与他同行,和失散。

    五月的我们一路向南,正如从丹佛, 出发穿过科罗拉多和德克萨斯边境。 化作眼前就是, 川东、湘西、粤北、前海。 穿越中部最密集的人口腹地, 复杂的秩序即刻也正被重建。 人们忙碌着苦难自不容分说, 却也是,最乐天的群像。

    在晴朗的傍晚,路过桂林。 山峦嶙峋妖娆,犹如塞壬的召唤。 我们歌唱地狱摇滚,飞快得驶过。 伟大的星群,在落幕的深蓝里, 闪耀。就像冷火焰在远方燃烧。

    神奇的景色再次重现, 正如重读另一版译者的《在路上》。 迷失的青年,得以, 在新的剧本里相聚。

    2020新版《在路上》杨蔚译

    他唯一没有变的,是喝酒。 碰杯的每个时刻,我都可以清晰回放: 乌鲁木齐的公园北街,那家大盘鸡店; 大小十字转盘的,人民电影院露天摊。 在喀纳斯、在阿勒泰, 在写满余味悠长的西部世界。 随着潮湿的空气越来越咸润, 最终驶过前海大桥进入深圳, 回到了我熟悉却又陌生的,墨西哥城。

    在田的小区里散步,我问这, 一线(竖线)海景小户还有些空置, 多少钱?500起,他说。 我说,那待我发财了便来做邻居。

    他认真地调侃我的人间真实: 别做梦了。等你赚到500时候, 这里早就1000了。

    在哈哈哈过后,我当然知道, 这十年他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那些常常在他口中轻描淡写的,操。 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越过的山丘。

    幸好她是,深圳。 她尊重过广告人。

    在婚礼上,我们喝到最后一桌。 这一桌风火广告末代的血脉们; 几近是深圳设计界的半壁江山。 幸运的是我,兜转十年再重逢。 我们每天晚上都喝酒。 就连他婚礼的前夕也不例外。 妻子温情地照顾他, 让过去所有的时光,终成为了镌刻。

    迪安很高兴地见证了, 萨尔的日子重新开始。

    2008·乌鲁木齐人民广场,田和我

    那几年,我们躲过大部分灾难, 也错过了众多喜悦。但在西部, 一切都是值得。

    ^ ^ ^


    《在路上》剧照来源于豆瓣网 其他所有照片版权归 Hi 13 所有^ ^ ^

     4 ) 1949年的友谊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
       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
       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
      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
       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5 ) 时代就像一面倒视镜,回放的未必是幸福!

    终于有人将美国作家杰克·凯鲁亚克Jack Kerouac 《在路上On the Road》这部名作搬上电影屏幕了,这是一部非常不好拍摄成电影的书籍,所以这么多年来还没有拍成电影版,如今,来自巴西的导演Walter Salles敢于将它拍成电影,看来这个以职业赛车为副业的赛车手对杰克·凯鲁亚克作品的狂热!

     说到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就不得不提到他的好友,美国著名当代诗人艾倫金斯堡Allen Gingsberg的《嚎叫Howling and Other Poems》诗集, 作为垮掉的一代 Beat Generation的代言人人物, 他们曾经在80年代的中国改革狂潮的席卷下影响了整整一代中国文人。
     
    《在路上》,起源于四十年代时,杰克·凯鲁亚克与他的一帮文人朋友横穿美洲大陆的经历写照。这一路上,他们干尽了那个时代不良年轻人干的事情,偷窃,吸毒,性爱,爵士乐外加诗歌,整个旅程弥漫在彼此对人生对生命都采取的一种毫不在乎、漫不经心的生活态度上。经过了几年的酝酿,杰克·凯鲁亚克于1951年4月用几天的时间狂热地打字完成了这部小说的最终版本,但在出版的时候几经磨难,到了1957年才得以出版。没想到此书一出, 以[纽约时报]以及[村声]等主流文学媒体纷纷表示了极大的赞誉,称此书为表现时代的杰作。因为此书,跨掉的一代正式出笼主流,成为了描述战后美国青年一代对时代不满的而产生的反叛行为的最佳总结。
     
    《在路上On the Road》创延续了美国纪实文学的一种自然简洁的文风, 大家对此好坏评论不一,杰克·凯鲁亚克自己讲述,他的写作方式相当于印象派画家,将所见所闻用直观的方式纪录下来,抛弃了传统的语法与修饰,而是直观地自发地完全凭借个人感情而书写下来的纪录。对此,我很表赞同,中国作家的很多文字充满了太多的对传统语法以及写作方式的羁绊,再加上政治特有的染色与限制,能够完全发自内心呼声的作品很少。当初王塑在出来时一鸣惊人,很多文人以为他的文字非常受杰克·凯鲁亚克的影响,笔到手到, 直观地将生活经历书写出来,打动同一个时代的人心。
     
    至今,《在路上》都被誉为100本最佳英文小说中的一本,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重要一章!其实,《在路上》对我而言,只是一部回忆八十年代末期,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当代文学从开放走向繁荣的盛况,让我们想起彼此都曾经有过的青春岁月和反叛心态,以及盲目崇拜美国跨掉一代文人的年代。
     
    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总投资2500万美元,今年五月首先在法国首映,大概觉得欧洲更能够接受一部由纯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吧,所以美国迟迟没有上映。迄今为止,这部电影的影评一般,基本上都是觉得两个半小时的长度以一般散沙式的讲述方式描写了杰克·凯鲁亚克在四十年代横穿美洲大陆的过程,非常沉闷。其实,这本书描述的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在那个时代,在那个美国历史战后出现的麦卡斯主义,对红色共产主义的惧怕、冷战时期初期等特定的时代背景下,那种放任自流、无拘无束的无政府主义生活态度成为了一个时代的青春代言,与现在的美国生活相差甚远,因此,文字上的那种狂热反映到电影中去可能就会成为莫名其妙。然而,出于对杰克·凯鲁亚克的敬礼,这部逆流而上的电影多少让我重新拾起在求学时代对美国当代文化的了解,回首往事中,亮色的青春如同电影镜头从眼前流过,带点辛酸,带点苦痛,更多地带有那个时代的烙印出来的冲动。有时候,时代就像一面倒是镜,回放的未必都是幸福。
     

     6 ) 青春一去不复返

    《在路上》讲述的是一群年轻人驱车四次横跨美国大陆,展开一段段混乱而亢奋的旅程。

    萨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内向的作家对爵士乐、酒精、女人都充满好奇。他和英俊狂野的好友迪安以及迪安的妻子玛丽露,性格各异,但都有着共同的追求,渴望刺激与新鲜的故事,渴望灵感与灵魂的共鸣。

    他们漫无目的奔走,在路上体验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的生活,同时纵情于爵士乐和烈酒……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求绝对的灵魂自由。 青春、迷茫、梦想、激情……沉浸在其中的时候,人们总以为当下即永远,却不知道很多东西转瞬即逝,只是当时看来都以为会一直拥有它们。

    从纽约到丹佛,再到加州,墨西哥。萨尔一直梦想到西部行走,这个愿望被迪安的一封信成全,他开始了旅程,除了自己独自旅游看世界以外,他还和迪安及其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玛丽

    露驱车去到加州。后来又和迪安一道去了墨西哥州,在那儿他大病一场,从那以后他停了下来,影片在这儿也接近尾声。 有的人不停地行走,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不断地行走,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有的人没有目标,只是搭了一路顺风车,自然很快退出旅行。萨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想要把世界都写在他的文章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记叙者,确实影片也是这样安排的,很多旁白都出自他的打字机下。 迪安则更多地把旅行当成是逃避生活的一种方式。他横冲直撞的生活,只活在当下,及时行乐。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过得很惨。 玛丽露在和他同行一路后被放弃,他在旧金山又有了一个爱人卡密尔,可是后来同样的事又重演,他又因为贪玩而离开了卡密尔,甚至当萨尔在旅途中得了疟疾的时候弃他而去。当然,他所背弃的人最终也都离他而去。

    我们终究只能行走一段路,最终都要回到现实中来。给萨尔这个主角设置的作家,导演更多的是想用作者的这个笔端来记录,他始终冷静而克制,会被像迪安这样激情生活的人所吸引,充满魅力,英俊狂野,挥霍青春,享受着不同女人带来的爱情和温柔。他不负责任,他做尽我们想做的坏事,他就像我们在青春成长过程中那个坏男孩,他替我们去做了我们想做的是不敢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可以永远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你所逃避的,最终反而成为你说渴求的。 在旅途中,萨尔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一路走一路写。而迪安却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激情和爱情,还在途中,就已经离了婚。他还在萨尔重病的时候扔下他。影片结尾处,萨尔和朋友衣着光鲜地约着去看演奏会,而迪安却落魄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回味,你可能不会觉得它有两个半小时的播放时长,因为他们总是不断的出发。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些空镜头:车窗边匆匆而过的树林,蓝天白云,还有高速公路中间的白线…… 行走的途中,我们并没有和现实的世界割裂开来,你的作为一定会沉淀到你的人生中,还有并不是每一次的背离,都会得到对方的谅解。

    内心不平静的人都能够拥有一段独自行走的时光,或迷人,或孤寂,或眩晕,这都是你独享的一段经历。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删

    DBD蓝光补标

     7 ) 莫愁虫肆虐 且把风向观

    一九四九年 挥别纽约城 只身闯世界 身无半分文

    蒙大拿之秋 凉意飕飕起 那间赌场内 找到我父亲

    父亲啊父亲 你去了何处 从我十岁起 就独自漂流

    父亲开口说 我儿勿担忧 你父染肺疾 命怕不久矣

    走过密西比 走过田纳西 走过尼加拉 何处是我家

    家住梅多拉 家住特拉基 阿巴拉河畔 何处是我家

    经历饥或饱 尝尽苦与甘 就如那婚姻 亲历才知味

    上帝眷顾我 如我信仰他 愿你能如我 为他付真心

    莫愁虫肆虐 且把风向观 跳上旧货车 挥别蒙大拿

    当夜凄凉雨 父亲溘长逝 路通奥鲁斯 路通伤膝河

    路通阿拉拉 何处是我家 路通奥荷马 路通艾卡戎

    路通特查比 路通圣安东 何处是我家 何处是我家

     8 ) 人真正拼的其实是如何老死

    黄、毒、颓。一群人在外头游荡,从西海岸到东海岸,没看出来吗,其中的赢家就是最先把自己从泥潭里拉出来的那个,更别说这电影里的作家其实是个旁观者。我记得《猜火车》的男主角赢了,《在路上》的男主角如果是迪安,输了。两个人最后见面时候那反差,,,各自咎由自取有没有。所以,不要轻易上那些陪你玩的人的狗当。
    美国上世纪40年代,垮掉的一代。
    你玩你疯,让自己垮;他看他写,成就自己的后半生。
    不管生在哪个年代,不管从外部环境能挖出多少让你垮掉的理由,真正该做的还是,如何让自己体面、优雅地老去。人真正拼的其实是如何老死。年轻时候要找随便什么乐子都太容易了!

     短评

    当然,对于原著党,无论拍成什么样都是不会满意的,因为理想和现实总归会有差距。这个片子的制作其实是很好的,它的味道是对的。加内特·赫德兰的表演很棒,性感、叛逆,笑起来还带些孩子气,是一个想象中的榜样,他让主人公念念不忘,这是一个难忘的瞬间,三星半。

    3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还行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期望过高,失望过大。在“垮掉的一代”面前,电影在诠释“垮掉”二字,却忽视过多内在的东西。那生活是你我迷恋的-“不羁,疯狂,自由,浪漫”,可电影丝毫没有让我感受到。除了性爱,大麻,音乐,还有什么?最后那被拉回的现实,并不会震慑到我,一丝可怜而已。斯图尔特去死吧!

    7分钟前
    • 发条哥
    • 推荐

    人不疯狂枉少年,人要疯狂趁少年

    9分钟前
    • 推荐

    What is love? A passion that burns, a secret that dooms, memories that linger? In search of humanity and dark truth,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11分钟前
    • 艾小柯
    • 推荐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15分钟前
    • 龙梦熊
    • 还行

    “垮掉的一代”在路上寻找自我,我从来没觉得《在路上》是本伟大的小说,它只是在对的时间出现在了对的时代。这部电影更是浅显,没有了意识流的文字语法游戏,电影保留了追求自由个性这一路上的事件,萨尔的内心转变只剩下了软基情,其实改变他的是信仰,神秘的东方禅宗让他找到了生命的意义。★★★

    18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原來Garrett Hedlund說話声音这么好听,低沉迷人超級性感!男演員都不錯!牙叔很开心的打了个崩坏的酱油!可惜女演員問題太大,斯图尔特拼尽全力跳的那段放荡舞看着实在别扭,没气质没演技令人捉急,邓斯特又特別显老 像个跑错片场的大妈,杯具。。。

    22分钟前
    • A L E X
    • 还行

    我想如果没有强大的科波拉,应该拉不来那几个每个人都能独挑一部戏的明星。Tom Sturridge还不错。其他演员不是太滥就是乏善可陈,导演的问题深重,演员长的和演的都太现代了,dean是那么重要的一个人物,但是我一看到Garrett Hedlund就出戏。另外摄影还好。再有配乐挺好,原声会很不错。

    26分钟前
    • 安獭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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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题作文吗?女人爱你,男人也爱你,可惜你只爱自己。

    28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还行

    塞勒斯肯定会让原著党们不满甚至愤怒,影片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原著中的核心,反而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技术环节在水准之上,片尾纽约街头重逢那场戏眼眶微湿。加内特是众年轻演员中表现最出色的,性感野性不羁同时又迷茫脆弱,完全刮目相看。

    30分钟前
    • 陀螺凡达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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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32分钟前
    • Don't Panic!
    • 较差

    文学影像化的优势和弊端都在这部电影里显露无疑,Dean越看越像年轻几岁的Christian Bale。

    36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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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走且停且搞,胡天胡地胡骚。

    38分钟前
    • 芦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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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43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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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片就像只毛毛虫,随时挠着你那颗骚动的心。可惜公路味差了那么一点儿,到南美才上道,却被一笔带过了。

    48分钟前
    • 龟去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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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向往也不喜欢这样的青春。

    53分钟前
    • 齊克斯尼力佐飛
    • 还行

    《在路上》现有字幕渣得离奇像是机器翻译。电影不太喜欢,零散琐碎,太平实缺少诗性自省,演员不入戏,美丽的克里斯汀·邓斯特居然不是主角,和《逍遥骑士》《午夜牛郎》等不在一个档次。沃尔特·塞勒斯虽有《中央车站》《摩托日记》,但对《在路上》小说理解有问题。这个小说应该在四十年前就拍出来啊

    58分钟前
    • 内陆飞鱼
    • 还行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1小时前
    • 办公室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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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著一臉bitchy相的暮光女看了這部。Sam在我眼裡算是亙古不變地被Ian Curtis附身了。Dunst小姐光速坍塌成了大媽。沒必要迷戀垮掉派,我們是爛掉的一代,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曾經多麼嚮往顛沛流離,卻始終相對封閉地熬著。旅行是令自己警醒跟充實的方式,在迷失之前,去進行一場自我清洗之旅吧。

    1小时前
    • 新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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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著的故事梗概让电影剧情虽显冗长却仍讨喜,结局让人慨叹唏嘘,【青春路上多过客,相爱容易相忘难】。摄影配乐俱佳,卡司过于讨喜,配角闪瞎眼,尤其是Dean,颠倒众生,如火不羁却如水柔情,梦里花落知多少,故交不知在天涯海角,仅可怀恋: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think, of, Dean, Moriarty...

    1小时前
    • LORENZO 洛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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